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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体词名词、代词和数词合称体词。
2、体词的特点
1)体词附加上格词尾,能在句子中作主语和除谓语以外的各种成分。
2)前面可有定语。
3)体词必须加谓词体词形词尾“이”(开音节后有时也可省略)才能与表示尊敬、时制、接续和终结的词尾连用,在句子中作谓语。
二 谓词概说
1、谓词动词、形容词合称谓词。
2、谓词的特点
1)在句子中必须与谓词词尾结合在一起使用。
2)前面可有状语。
3)与体词词尾结合时,必须先加上体词形词尾“ㅁ(음)”“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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